海南省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帮助用户可以在线进行相关业务的预约办理,通过手机了解相关的信息查询通过让你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让你提前预约减少线下排队的时间,方便用户同时方便从业人员的办事效率快来下载吧!
海南省不动产登记APP是响应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推进海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所开发的网上登记预约平台。
二手房转移
不动产登记预约
权籍调查预约
配置不动产单元号
房产信息查询等
1.登记预约功能提供了平台用户通过APP直接预约相关业务窗口的办理权利,使用户能够在手机端了解叫号情况,避免浪费时间,提高窗口服务体验。
2.市民可通过APP直接上传办理权籍审查业务所需的材料照片,并查询到业务办理的结果,缩短办结时间,减去排队咨询的不便。
3.为您提供线上线下的全方位解答服务。真正做到便民服务、知心服务、跟踪服务,让您轻松知晓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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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后,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是否需要更换?
答:不需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即原有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伪造、变造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哪里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答: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哪些情形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答:下列情形可以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1.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全部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其他因执行公务需要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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